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更好的鼓励企业开展研究开发活动和规范企业研发费用归集,但是近年来,新政策不断出台,虽然对于企业来讲是利好消息,但是同时也增加了企业解读和把握政策的工作量。加计扣除的“黑洞”有哪些呢?

  (1)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行业有哪些?

  《财税〔2015〕119号》指出①烟草制造业;②住宿和餐饮业;③批发和零售业;④房地产业;⑤租赁和商务服务业;⑥娱乐业;⑦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行业不适用。

  (2)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是否需要技术鉴定?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3号》中指出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实行“以报代备”(“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加计扣除的项目完全不需要技术鉴定。广州市每年加计扣除被抽查的几率是20%左右,抽到的企业就需要上系统提交相关技术文件来证明企业研发项目是符合政策要求的。被抽查的企业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①内容不符合:项目以产业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技术改造、然科学研究、条件建设等为主的容易被否定。

  ②材料不符合:项目无实质研发内容作为支撑或项目内容说明简单化,并无法提供创新性的相关证明材料。部分企业在撰写立项计划书时过于简单,并没有体现项目目标、研究内容、核心技术、创新点、进度安排、人员配置、项目预算以及项目预期结果等内容,从项目计划书上无法看出项目的技术含量。

  ③费用归集不符合:研发项目要以项目为单位进行归集,项目资料要与财务资料匹配。

  所以,如果企业自主立项,除了政策要求的基本材料,还应有项目技术创新性证明材料(如内容完善的项目计划书、第三方检测报告、专利等知识产权、查新报告等),能够证明研发项目是符合要求的创新性研发活动,那么可以不做技术鉴定,否则,就应该做技术鉴定。

  (3)委托境外研发是否可以享受加计扣除政策?

  《财税〔2018〕64号》指出委托境外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按照费用实际发生额的80%计入委托方的委托境外研发费用。委托境外研发费用不超过境内符合条件的研发费用三分之二的部分,可以按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前加计扣除。

  (4)是不是一定要科技型中小企业才能享受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薪资产的按照175%摊销?

  根据《财税〔2018〕99号》,所有企业都能享受该政策,对科技型中小企业资质不做强制性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