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市就业补助新政策助力双创
广州市就业补助新政策助力双创
2019年 2月20日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广州市财政局联合发布了《广州市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穗人社规字〔2019〕1号),新政策对培训鉴定、高技能人才培养、鼓励用人单位招用、公益性岗位、鼓励灵活就业、帮扶高校毕业生就业、鼓励创业促就业、就业创业服务等8个方面给出了新的政策支持。
鼓励创业促就业类补贴一直备受关注,共8个分项,相对于穗人社发〔2015〕57号有了新的变化:
1.一次性创业资助和租金补贴除了支持在校及毕业5年内的高校学生,领取毕业证5年内的留学回国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还增加了乡村经营驿道客栈、民宿、农家乐、返乡创业的创业者(经营主体),且一次性创业补贴由原来的5000元增加至10000元,租金补贴也由原来的4000元/年增加至5000元/年。
2.创业企业社会保险补贴不限生源和户籍,补贴对象与其他创业项目相同,符合条件的企业均能够享受最高3年的社保补贴。
3.高校毕业生创业带动就业社会保险补贴,不受生源和户籍限制,吸纳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同等享受用人单位招收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政策。
除上面4项之外,另外4项保持不变:创业带动就业补贴保持不变每户最高可获得3万元补贴;对新认定的市级示范性创业孵化基地,认定后给予10万补贴,认定后按规定参加评估并达标的,一次性给予20万补贴;创业孵化补贴:为创业者提供1年以上期限创业孵化服务,孵化成功户数,给予3000元/户补贴;优秀创业项目资助一等奖20万元,二等奖15万元,三等奖10万元,优胜奖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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