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2025年重大项目开始申报

  申报截止:2024年9月23日

  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申报项目应至少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是市委、市政府部署推进的项目;

  二是列入市级及以上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或有关政策方案的项目;

  三是对全市或区域发展具有重要影响、对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深圳先行示范区建设等重大战略有重要支撑作用,且在本行业中建设规模较大的项目。

  2.申报单位未违反国家、省、市联合惩戒政策和制度规定,未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规模要求

  申报项目根据行业分类,原则上应达到以下投资规模:

  1.现代产业类项目,总投资1 亿元及以上;

  2.基础设施类项目,总投资1 亿元及以上;

  3.民生改善类项目,总投资5000 万元及以上,其中城市更新项目总投资 1 亿元及以上。

  具体细分行业及建设规模等要求详见下表。计划最终吸纳的项目数量,以经审定的投资规模和投资结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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