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区2024年企业“小升规”奖励项目(第二批)申请指南(2024-07-31截止)

  一、支持内容

  对上年度首次纳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库并于入库次年实现产值正增长的,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二、申请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在宝安区开展实际经营活动的企业。

  2.企业于2022年度首次纳入国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统计数据库,且在2023年度产值实现正增长。

  3.已申报第一批2024年企业“小升规”奖励项目的不再进行重复资助。

  三、受理时间

  截止申请时间:2024年7月31日。